1.本校读者均有借阅书刊资料的权利,也有爱护书刊资料、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的义务。
2.读者借阅书刊资料,须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办理,不得由他人代办。一卡通不得转借他人,转借他人和持他人证件者,一经发现均予停借一个月。
3.读者应妥善保管一卡通,如有遗失,请及时挂失。因读者证件遗失被他人所冒借图书,则由本人负责赔偿;冒用他人证件者,按窃书处理。
4.学生读者每人可借图书25册,借期60天。教工读者可借图书30册,借期90天。由于期刊每种仅订一册,因此不予外借,有需要的读者可凭有效证件办理临时外借手续进行复印,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。
5.凡图书馆馆藏书刊资料,未办理借阅手续者一律不得私自携出馆外,违者按窃书处理。
6.读者所借书刊资料,到期应主动归还(还书日期逢寒暑假顺延);到期前5日可以续借一次,续借期15天;如逾期归还者,应按规定交纳逾期滞纳金;拒不交纳逾期滞纳金者,除给予批评教育外,暂停其借书权限。
7.所借书刊资料要妥善保管,注意爱护,不得污损、圈画、裁剪、撕页等,否则,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(修订)》规定的精神,“对违犯规章制度,损坏、盗窃文献资料或设备者,按照校纪、法规予以处理”。盗窃书刊资料者,责令本人写出书面检查,停止借阅三个月,按被盗窃书刊资料原价的10-20倍罚款,并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。
8.丢失书刊资料,要求按原书价2倍赔偿,不接受赔书。
9.学生毕业离校时需归还所借图书、清缴欠款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公章管理负责人: 田老师 13389294076 图书馆407办公室
读者服务负责人: 郭老师 18192761803 图书馆二楼北文学图书阅览室
学生志愿者招募: 辛老师 15829680664 自然科学阅览室二
紧急报警电话: 029-85603110